廣東省春晟綜合加工廠一、二、三、四、五、六、八分廠設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
2017-05-05
招標編號:GZQS1701HC04051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的委托,擬對以下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1701HC04051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春晟綜合加工廠一、二、三、四、五、六、八分廠設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189.57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項目內容:設備采購一批(詳見招標人需求)
(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報價,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六、供應商資格: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報價人必須是國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登記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供報名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3)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七、符合資格的報價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5月15日 14:30,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時間:2017年5月15日 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磋商響應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磋商時間:2017年5月 15日14:30
十一、磋商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聯(lián)系事項
(一)招標單位:廣東省春晟綜合加工廠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劉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三、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ldjhk.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1701HC04051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春晟綜合加工廠一、二、三、四、五、六、八分廠設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189.57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項目內容:設備采購一批(詳見招標人需求)
(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報價,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六、供應商資格: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報價人必須是國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登記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供報名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3)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七、符合資格的報價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5月15日 14:30,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時間:2017年5月15日 下午14:00至14:30
九、提交磋商響應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磋商時間:2017年5月 15日14:30
十一、磋商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二、聯(lián)系事項
(一)招標單位:廣東省春晟綜合加工廠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劉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三、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ldjhk.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7年5月5日
發(fā)布時間:2017年5月5日